日前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省2022年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方案指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为体现绿电环境价值,保障省内市场稳定,绿电交易价格原则上不低于上月省内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出清价格。
售电公司代理电力用户参与绿电交易,代理模式和交易价格由代理零售用户和售电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参与交易的平价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超出绿电交易合同结算电量之和外的正偏差部分由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执行政府定价;上网电量低于绿电交易合同电量之和的负偏差部分按照合同均价*0.1倍予以偏差考核结算,偏差考核结算电费纳入陕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明确的不平衡资金,按期分摊返还。
文件如下: